購 銷 合 同
賣方: 合同編號:
簽約地點:廣西南寧
買方: 簽約時間: 年 月 日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》及相關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,經廣西華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撮合協(xié)商,買賣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。
一、商品名稱、商標或品牌、等級、數量、規(guī)格、計量單位、金額及日期:
商品名稱 | 品 種 | 等 級 | 數量(噸) | 單價(元) | 總金額(元) | 到貨時間 |
脂松香 | ||||||
合計(大寫): ( 元)。 含17%增值稅 |
二、質量要求:
產品質量符合蒸汽一級脂松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(GB/T8145——2003)。
三、交(提)貨地點:
買方指定倉庫 ;地點為: 。
買方指定倉庫車板(火車、汽車)交貨
買方指定倉庫船板交貨
賣方廠內自提
賣方廠內車板交貨
賣方廠內車板交貨(或倉庫交貨),賣方代辦運輸
四、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:
汽車運輸;貨到交貨地之前的費用由賣方承擔。
五、包裝標準:
全新鍍鋅鐵桶包裝,交貨時無破損、賣方不回收包裝。每桶凈重225±0.5KG。
六、貨物驗收:
貨到交貨地后,買方要在__小時內組織驗貨卸貨。若在廠內車板交貨,買方車輛抵達__小時內,賣方須組織人員裝貨。
質量按GB/T8146-2003松香試驗方法和本合同條款第二條的相關要求驗收。如有質量異議買方應在收貨后 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(若有故意摻假、摻雜除外,但買方須提供商檢/SGS的檢驗報告)。有質量及重量異議時,雙方同意委托 ___ 作為檢驗機構,其結果作為仲裁依據;若質量或重量不符本合同要求,發(fā)生的有關抽樣、化驗、仲裁等費用由賣方承擔;若質量或重量符合本合同要求,發(fā)生的有關抽樣、化驗、仲裁等費用由買方承擔。
七、結算方式及期限:
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形式結算:
(1)電匯。賣方收到全部貨款后即發(fā)貨給買方,并在 天內開具17%增值稅發(fā)票快遞給買方。
(2)預付貨款。買方在 日前預付 %貨款至賣方帳戶,賣方在收到余款后一天內發(fā)貨。
(3) 先發(fā)貨后付款。貨到 天內付清貨款
(4) 定金。若賣方違約雙倍償還定金
(5) 訂金。若賣方違約退還訂金
(6)銀行承兌匯票。待核實匯票(或進帳)后發(fā)貨
(7)按另行簽定的補充協(xié)議的付款方式及期限結算。
八、違約責任及賠償:
1、賣方不按約定時間、地點完成交貨,視為賣方違約;
2、買方不按約定時間支付貨款,視為買方違約;
3、如以上貨物未達到約定要求,質量每降低一個等級單價降低 元/噸;若貨物質量低于 級,買方有權拒收貨物,所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。除每桶合理公差外,重量不足的,賣方應退回不足部分的貨款;部分質量不達標的混裝,賣方應退回不達標部分貨款;所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。
4、超出約定裝卸車時間導致產生誤車、滯車費的由違約方負擔。
5、買賣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,都必須按貨款的10%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繼續(xù)履行合同,賣方逾期交貨的,遇價格上漲時,按原價格執(zhí)行;價格下降時,按新價格執(zhí)行。買方逾期提貨或者逾期付款的,遇價格上漲時,按新價格執(zhí)行;價格下降時,按原價格執(zhí)行。
6、合同訂立后,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。
7、除戰(zhàn)爭、自然災害外,其他情形均非“不可抗力”。
九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:
本合同在履行中發(fā)生糾紛,由廣西華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協(xié)調解決,協(xié)調不成時,可通過訴訟解決,雙方約定以原告方的所在地法院為訴訟法院。
十、特別約定:
買賣雙方均同意:廣西華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僅起撮合及協(xié)調作用,不承擔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。若買賣任何一方如存在惡意違約行為而又不配合解決的,廣西華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將視實際情節(jié),有權在其華訊松香網www.blogsir.cn上公布違約單位的名稱、法人代表及簽約代表的姓名,以及具體的違約事實,進行公開譴責并降低其在華訊松香網備案的誠信指數。
十一、其他事項:
未盡事宜按國家《合同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
本合同一式三份,買賣雙方各持一份,廣西華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留存一份;傳真件與原件均具備法律效力。
賣方: 買方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簽約代表: 簽約代表:
單位地址: 單位地址:
郵政編碼: 郵政編碼:
電話: 電話:
傳真: 傳真:
開戶行: 開戶行:
賬號: 賬號:
稅務登記證號: 稅務登記證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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