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4年1月1日起,歐盟新版普惠制正式實施。2012年10月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就修改普惠制達成協(xié)議,將普惠制用于幫助最需要幫助的發(fā)展中國家。
新普惠制GSP降低了受惠國數量,通知為關注執(zhí)行國際人權、勞動者權益和環(huán)保及善政條約的國家提供更多支持,此舉被成為GSP+。
為便于企業(yè)接受,歐盟設置了1年多的過渡期,為方便過渡還提供了實踐指南。
主要變化: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國家從此前的177個縮減至90個;67個國家享受對歐盟出口的其他優(yōu)惠安排,但不超過普惠制待遇;20個國家不再享受普惠制待遇,這些國家已成為中高收入國家,對歐盟出口實行普通稅率。